2013年香樟路两厢整治及湘江两岸部分路段景观亮化工程监理 |
点击:135次 日期:2013-11-24 00:00:00.0 |
本招标项目2013年香樟路两厢整治及湘江两岸部分路段景观亮化工程已分别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688号和长发改[2013]7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招标编号:HNJKZB-2013-18
工程概况:香樟路两厢整治为香樟路的万家丽路至韶山路段违章建筑拆除、门面立体整治、绿化补种、人行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完善和局部亮化;湘江两岸部分景观亮化工程主要是长沙市湘江两岸(起于猴子石大桥,终于银盆岭大桥)沿线共8个楼盘(湘江锦绣、湘江锦城、华侨国际、明城国际、印象天心、海月水足馆、天健芙蓉盛世、绿雅园)的22栋高层建筑单体采用LED节能灯进行亮化。计划投资约5000万元。
招标范围:香樟路两厢整治及湘江两岸部分路段景观亮化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近四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为有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市政道路的监理业绩;无在监项目,或限在长沙市内有一个在监项目。
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的社保证明);
5、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入长登记证》(咨询电话:0731-88665274)后,方可参与投标;
6、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省外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省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9、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如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 香樟路两厢整治及湘江两岸景观亮化监理”,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1 月 22 日至2013年12 月 12 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3年11 月 26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2 月 12 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