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检察院技侦及办公综合楼建设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第二次)施工标段招标 |
点击:72次 日期:2014-09-03 00:00:00.0 |
广安市检察院技侦及办公综合楼建设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第二次)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广安市检察院技侦及办公综合楼建设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第二次)施工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安发改 [2011]315号、广安发改【2012】164号、广安发改【2012】4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政府投资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安发改 [2011]315号、广安发改【2012】164号、广安发改【2012】44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108254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中桥组团B3-2地块
2.3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1-2013)至少 已完成0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单个标段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通用工程招标不设置类似业绩要求,其余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的项目业绩,为5年内不 超过2个(0-2个),3年内不超过1个(0-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提供《四川省省外园林绿化企业入川从事投标施工活动介绍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4日0:00 时至2014年9月11日23:59时(见附件广安市检察院技侦及办公综合楼建设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aggzy.com),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 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未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 数字证书(CA)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4_年9月_29_日09_时_00_分(见附件广安市检察院技侦及办公综合楼建设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gaggzy.com(详见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现场光盘递交及确认地点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 广安市城南建安南路2号
邮 编: 638000
联 系 人: 罗先生
电 话: 0826-215108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1403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28-65013199
传 真: 028-65013186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