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粮食局国有粮库维修改造功能提升电子汽车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
点击:61次 日期:2014-09-02 00:00:00.0 |
灌云县粮食局国有粮库维修改造功能提升电子汽车衡采购项目
二次采购公告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灌云县粮食局的委托,就灌云县粮食局国有粮库维修改造功能提升电子汽车衡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灌云县粮食局国有粮库维修改造功能提升电子汽车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YZFCG201408006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
100吨(3x16米)电子汽车衡 数量:3台;
50吨(3x14米)电子汽车衡 数量:1台;
30吨(3x7米) 电子汽车衡 数量:4台。
四、 投标人资质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4、提供生产厂家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5、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资格证书;
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须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厂家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资格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于2014年9月2日至2014年9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至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恒驰大厦9楼)项目联系人处报名,如因提供资料不齐全造成不接受报名的责任自负。
2、投标人须在报名时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恒驰大厦9楼)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9月22日上午09: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恒驰大厦9楼)开标1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9月22日 上午09:00时;
开标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恒驰大厦9楼)开标室1室;
评标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恒驰大厦9楼)评标室1室。
八、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户 名: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476760741715;
开户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定基本存款账户;
(3)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166083 13961306016
十、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灌云县粮食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汪先生1377556201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女士15961370613 0518-85861167
201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