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彭水县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作以下更改:
1、本工程项目经理无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任职证明,但需投标企业自行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招标人有权对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查询,如查证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 年 9月 12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14 年 9 月 12 日 10 时00 分止。开标时间:2014 年 9月 12日 14 时 30 分。
本补遗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项目管理分公司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