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新沂河、叮当河、小潮河增补堤防千米桩、百米桩及标志牌制安竞争性谈判公告 |
点击:48次 日期:2014-08-28 00:00:00.0 |
竞争性谈判公告
编号:GYZFCG201408023
1、 灌云县水利局 单位的 新沂河、叮当河、小潮河增补堤防千米桩、百米桩、交界桩及标志牌制安 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外发布招标公告。
2、工程类型: 水利工程
3、工程规模:新沂河(一级堤防)、叮当河和小潮河三条河道19块“河长制”管护公示牌、31根大理石里程桩、887根大理石断面桩和12块河道沿线乡镇界牌制安。
4、资金情况:已落实
5、工期: 60 天
6、质量:合格
7、工程地点:新沂河、叮当河、小潮河
8、资质要求: 水利水电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
9、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含二级)
10、业绩、信誉要求:业绩好、信誉好
11、公告时间 2014 年 8 月 28 日
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5日 9 时 30 分在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江苏恒驰9楼多功能室)递交,迟到或逾期未递交投标文件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拒收其投标文件。
1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投标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及B类人员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未按上述规定时间递交原件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拒绝接收,以上证件未提供原件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需各投标单位提供复印一份并装订在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2、各投标单位委派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为该企业的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并凭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投标,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1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经评审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本项目采取三次报价的方法,投标价即为第一次报价,后二轮每次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上一轮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评审委员会在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中推选最终不低于成本的第三轮最低报价投标人即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再就价格进行再次谈判。(注:第三次报价如出现报价相等时,报价相等的两投标单位方可进行再次报价,以便排序)
15、各投标单位在拟报本工程投标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没有在建工程,如中标,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名次依次顺延。
1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6000元
(3)投标保证金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同时递交至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招标人拒绝接收。
招标单位联系人:掌孝永 电话:88852878
灌云县水利局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