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铁路学校扩容改建项目(教学综合楼2号楼) |
点击:45次 日期:2014-08-27 00:00:00.0 |
1. 招标条件
吉首市铁路学校扩容改建项目(教学综合楼2号楼)已由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发改字[2013]68号、吉发改字[2014]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首市铁路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吉首市铁路学校扩容改建项目(教学综合楼2号楼);
2.2 建设地点:吉首市;
2.3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462.7㎡,总投资约424.7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诚信保证金
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人民币: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托管账户。
诚信保证金(即投标保证金)须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下午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吉首市铁路学校扩容改建项目(教学综合楼2号楼)”的诚信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吉首市铁路学校扩容改建项目(教学综合楼2号楼)”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开户名称: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吉首世纪大道分理处
银行账号:18-832201040001735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8月26日~2014年9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由企业法人或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法人证原件、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2)诚信保证金进账单;3)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承诺书(吉首市招标办签订,带公章)。注:上述资料提供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套。在吉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首市乾州209国道市住建局办公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按吉政办发【2014】9号文执行)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800元。
6.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吉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首市乾州209国道市住建局办公二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投投标监督机构: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743-8224852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补充的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首市铁路学校
地 址:吉首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9743360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人民南路69号水晶城1003室
联 系 人:肖先生 杨先生
电 话:0743-8516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