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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公安局白地市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

点击:114次 日期:2014-08-27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东县公安局白地市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已由祁东县发改局以祁发改招核字[2014]62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祁东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祁东县公安局白地市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

2.2 建设地点:祁东县白地市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东头地段 ;

2.3 规模:本工程建设面积2314.69㎡,框架结构,层数四层,计划投资2853400元。

2.4 工期要求:工期180天,具体工期以合同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原建设部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年检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备案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须通过市级及以上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到2014年8月止近6个月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4)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其他人员符合有关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1”,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整(¥50000元整),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指定的帐户(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下午17时,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祁东县白地市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有注明是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祁东县工程质量监督站(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祁东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祁东县工程质量监督站(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    号:43001560564052502893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8月26日~2014年9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派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持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打印,手写无效)、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⑧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证书(副本)。(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③、④、⑤、⑥、⑦验原件、留复印件),到祁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祁东县工程质量监督站三楼)报名。凡提供的资料不全、超过购买文件时间的将被拒绝。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其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并且无在建项目,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须已办理了《入湘施工备案登记证》,购买文件时提供原件,并提供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

6.2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祁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工程质量监督站五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同参加开标会,否则,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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