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家桥、矮塘铺水渠桥改造工程 |
点击:86次 日期:2014-08-27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曹家桥、矮塘铺水渠桥改造工程已由郴州市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招核[2014]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兴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拨和县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曹家桥和矮塘铺水渠桥拆除重建。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曹家桥桥梁全长23.04m。正交90度。上部主梁为1×13m空心板结构。空心板边板悬臂长度为0.63m,板高0.7m;双向横坡由支座垫石高度形成。矮塘铺桥梁全长18m,斜交30度。上部主梁为1-8m空心板结构。空心板边板悬臂长度为0.25m,板高0.42m;双向横坡由支座垫石高度形成。
计划总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者公路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企业五年内具有两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在最近5年中独立地完成2个不小于同类型跨径的新建公路桥梁施工工程,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开标时需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6日至2014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兴县环保局一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和工作量清单另计,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及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招标控制价为136.9354万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步发布。
8. 附件
附件1:项目建设概况(详见施工设计图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兴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便江镇滨河路
邮 政 编 码:423300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13873546126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C栋2508室
邮 编:423000
联 系 人: 谭女士
电 话:0735-2666815/0731-85160666/85163777
传 真:0735-2666815 或0731-8516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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