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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丰台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点击:210次 日期:2010-07-02 00:00:00.0
2010年丰台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2010年丰台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北京市水务局以京水务郊【2010】57号文批复,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丰台区基层水务管理所委托,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2010年丰台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 2010年丰台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1.3建设单位(发包人):北京市丰台区基层水务管理所
1.4招标人:北京市丰台区基层水务管理所
1.5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治理面积10平方公里。其中:生态修复区措施包括封禁标牌5块;生态治理区措施包括树盘1600个,经济林27hm2;生态保护区措施包括沟(河)道清理整治1082m,边坡治理395m
1.6工程实施地点:马家坟小流域,包括西庄店1个行政村
1.7资金来源:市级投资
1.8工期计划:本工程计划于2010830开工,2011130竣工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建造师(含)以上资质;
2.5过去三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2.6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072201078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3.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北京农科院西院畜牧所综合楼418
3.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00元整),售后不退。
4、现场踏勘
另行通知。
5、开标:本招标项目拟定于 2010年7月26日组织公开开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丰台区基层水务管理所
联系人:张灵贵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北京农科院西院畜牧所综合楼418室
联 系 人:王明莹  王秀玲
联系电话:010-51503814     
传    真:010-51503302
201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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