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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西岩镇落水村通畅工程

点击:65次 日期:2014-08-23 00:00:00.0
1.招标条件

城步苗族自治县西岩镇落水村通畅工程项目,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城发改招字[2014]33号文核准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城步苗族自治县西岩镇落水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国省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城步苗族自治县西岩镇落水村通畅工程为城步县“通畅三”农村公路规划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城步县西岩镇落水要镜内。项目全长2.3公里。本项目设计方案采用农村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全线路面宽度为3.5米;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分1个标段。

本项目计划工期5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还需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并在湖南省内办理了驻湘分支机构工商注册和税务部门登记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属于在湖南省登记备案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8 月 25 日至2014年 8 月 29 日(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11:30时、下午15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在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北路八角亭社区南100米持下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⑤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⑥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⑦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⑧拟任项目经理(公路工程建造师证、职称证)、项目总工证件(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件;

上述资料除①留原件外,其余需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合理低价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城步苗族自治县落水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城步苗族自治县落水村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158698542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54号汇富中心A栋621室  

联 系 人:钟先生

电    话:13135087777

传    真:0731-8815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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