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2014-2015年度25座一般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 |
点击:93次 日期:2014-08-23 00:00:00.0 |
一、招标条件
临武县2014-2015年度25座一般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招标已由临招核【2014】第56号文件批准实行,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业主为临武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武县2014-2015年度25座一般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临武县境内;
2.3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
2.4招标范围:临武县2014-2015年度25座一般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施工设计及后续服务);
2.5设计工期:提交相关设计基础资料后3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要求具有合格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及信誉良好;
3.2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
3.3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的设计总负责人或副设计总负责人;
3.4近5年(2009年7月~2014年7月)必须独立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一般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并且合同内容需体现设计工作内容;
3.5投标人必须是郴州市2014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单位名录内的设计单位,且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
3.6投标人的资质、业绩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以相关原件为依据,须能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以查询确认,并按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水办[2013]21号)执行;
3.7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以上所有相关证明和复印件一套,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进行审查,也不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依据;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于2014年8 月 27 日至2014年8 月31 日(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和报名人二代身份证到郴州市苏仙区苏园路林邑花城3栋818室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
6.1按综合评估法评标,详见招标文件。
七、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八、补偿费用
8.1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9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网、郴州水利网。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武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887350918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99号江山帝景小区G13栋603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975702298 0735-233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