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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石霜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45次 日期:2014-08-23 00:00:00.0
招标编号:JKZBLY【2014】012

本招标项目为浏阳市石霜路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4]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浏阳市石霜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浏阳市石霜路

3、建设投资:约150万元。

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5、工期要求:80日历天

6、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

7、招标范围: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二、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6、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湖南省外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情况须经公司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样本见招标文件附件二,开标时提交该证明原件); 

7、湖南省外投标企业应具备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单位在本次活动中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下载栏目在“下载中心”,文件名为“浏阳市石霜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9  月  1 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开标时间:2014年 9   月  1   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办法见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浏阳市人民政府网、《浏阳日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浏阳市体育中心

联 系 人:何欢波

联系电话:15802625918

招标代理: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浏阳大道长城戎苑A栋202室

联 系 人:胡继红

联系电话:0731-83610218

 

2014年 8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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