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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香花岭中学教师公租房施工(第二次)

点击:122次 日期:2014-08-23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县香花岭中学教师公租房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2014]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招标人为临武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临武县香花岭小学教师公租房、临武县香花岭中学教师公租房、临武县同益中学教师公租房同时接受报名,投标单位可以参与不同项目投标,但每位建造师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武县香花岭中学教师公租房
2.2  建设地点:临武县香花镇香花圩
2.3  建设规模:761.9m2
2.4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临武县香花岭中学教师公租房土建、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郴州市外企业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或《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招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郴政办函〔2005〕149号)文件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原件:有效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近2年社保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其中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有者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二套到临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三楼)报名;
6.3郴州市以外入郴的建筑企业报名时请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 号)文件要求,须提供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或《诚信管理手册》,然后到临武县建设局招标办办理备案手续并按上述要求报名;
6.4湖南省外企业报名前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办理入湘备案手续,再由企业法人代表按以上要求持所有证件报名;
6.5报名时间:2014年8月21日至2014年8月2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临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三楼);
6.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单位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到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郴州市沿江南路龙船头38号201室)购买招标文件。
7.资格审查方式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如果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在9家以内(含9家),确定所有合格单位进入开标程序;如果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超过9家,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临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9家单位进入开标程序。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临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山桥旁建设局新办公楼三楼开标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以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人代表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临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6338065 。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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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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