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新田镇场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新田镇场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4】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向上争资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水县新田镇场镇污水处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彭水县新田镇马峰村
2.3 建设规模:拟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处理规模700m3/d(2015年),远期处理规模为1300m3/d(2030年),总投资约460万元。
2.4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格栅井、调节池、厌氧水解池、接触氧化池、竖流式沉淀池、人工湿地、消毒池、污泥干化池、综合用房等,具体以本次招标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文件、补遗、澄清、答疑等为准。
2.6是否允许分包: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0年以来具有类似的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8 月 21日起,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15 日 9 时 00 分至 2014 年 9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 )。
5.2 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彭水县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街9号银泰大厦18 楼
联系人: 彭老师 联系人: 周老师
电 话: 13996933986 电 话: 023-67715235
传 真: 023-78442736 传 真: 023-67715235
2014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