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65次 日期:2014-08-21 14:36:31.0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1]27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公安局,建设资金为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名称:垫江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工程
2.2 建设地点:垫江县桂溪镇南阳公园(行政中心南侧)
2.3 项目规模: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占地面积:3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6层,地下1层。总投资约600万元。
2.4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子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技术防范(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停车场管理)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查询系统、审讯系统、电子信息设备机房工程(UPS电源)、音视频会议及LED显示系统、桥架及管线预埋。除音视频会议及LED显示系统单独设置机房外,一层设置数据机房、UPS机房,其中安防机房与消防控制室共用。
2.5 项目招标范围:垫江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系统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设备及系统调试、竣工移交与质保期内维修保养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壹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垫江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