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街道办事处自来水主管道改造一期工程PE管材、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62次 日期:2014-08-22 00:00:00.0 |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海州区宁海自来水厂的委托,就宁海街道办事处自来水主管道改造一期工程PE管材、管件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海街道办事处自来水主管道改造一期工程PE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SJD20140802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 宁海街道办事处自来水主管道改造一期工程PE管材、管件采购。
四、 投标人资质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年检合格);
3、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且注册资本不小于3000万元,有管材供货能力的生产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拒绝经销商投标)。
4、投标人必须是2013年入选全国农村饮水安全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企业名单中的管材生产厂家;
5、投标人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必须通过国家机构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自企业成立起无重大偷税漏税行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入围后所提供的物资设备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0、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1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税纳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须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于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9月4日下午15: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新浦区苍梧路6号龙河大厦A座11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9月4日 下午15:00时
开标地点:新浦区苍梧路6号龙河大厦A座11楼
八、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叁万元 整
户 名: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账 号:483263703737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郁洲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内,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定基本存款账户。
十、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连云港市海州区宁海自来水厂
采购人联系方式:郑先生 138512211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浦区苍梧路6号龙河大厦A座11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13851282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