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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原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扩建区)工业大街建设工程招商招标公告

点击:93次 日期:2014-08-19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兴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原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扩建区)工业大街建设工程招商招标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14】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永兴园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兴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工业大街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兴县便江镇
2.3  规    模:本项目总投资概算约5659.4599万元,道路总长1480米,路幅宽36米。
2.4  工期要求:1年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硬化、排水、管线、交通、照明、绿化、附属、给水工程等市政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郴州市外企业按照《郴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郴施工年度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1〕49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或《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0]136号文还需办理入湘备案登记手续。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标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在报名之前须到招标人处了解项目情况,同时预交经费叁仟伍佰万元整,此款待竣工验收结算后两年内退付。或通过融资代建模式,在正式开标前融资到位1亿元人民币。
4.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5.1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 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为:伍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帐户。未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在完成招商招标后7天内全额退回,不计利息。
8.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报名条件:①报名时须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B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项目部配备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等与资格条件相关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②郴州市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或《诚信管理手册》。③省外企业还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办理入湘登记,报名时必须由法人代表本人按以上要求持所有证件报名; ④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400元/份。
8.2  报名时间:请从2014年8月18日8:00时~2014年8月22日 17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
8.3  报名地点: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兴县环保局一楼大厅)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会议室。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yxx.gov.cn》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兴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5 — 5998937。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兴园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阳先生   1587352016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1536428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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