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城北道路二期(新晃县龙滩坪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含配套管线) |
点击:78次 日期:2014-08-18 00:00:00.0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晃县城北道路二期(新晃县龙滩坪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含配套管线)已由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晃发改[2014] 99 号文”招标核准,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晃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XYTC-怀-2014-8-18 2.2 项目名称:新晃县城北道路二期(新晃县龙滩坪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含配套管线) 2.3 建设地点:新晃县大湾罗乡新坪村 2.4 规 模:全长620米。 2.5 投 资:约360.10万元 2.6 工期要求: 240 天(日历日) 2.7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2.9招标范围:新晃县城北道路二期(新晃县龙滩坪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含配套管线)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的规定进行配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7 万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其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报名须知 5.1有投标意向者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如下原件:① 本公告期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② 资质等级证书、③ 工商营业执照、④ 安全生产许可证、⑤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 湖南省外企业还需同时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注:以上证件除带原件备查外,另带加盖有投标申请人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备案,按顺序装订成册。以上的资料、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否则,恕不受理。 5.2 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5.3 报名时间:2014年 8 月 18 日至2014年 8 月 22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5.4 报名地点:新晃县县城砂洲路新晃县建设局一楼(新晃县城北道路二期(新晃县龙滩坪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含配套管线)报名处)。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同报名地点。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发售。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新晃县基建项目交易中心(新晃县新晃镇人民路56号原新晃县发展和改革局四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晃侗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5-6225718 。
10、联系方式招标单位:新晃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公司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80745444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745-2515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