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州区粮食局粮情测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56次 日期:2014-08-12 00:00:00.0 |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海州区粮食局的委托,就连云港市海州区粮食局粮情测控系统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海州区粮食局粮情测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SJD2014081201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普安粮库及宁海粮库数字有线式粮情测控系统各1套。
四、 投标人资质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资本不小于500万元,且有能力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要求和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确保该项目通过省局组织的验收;
4、为便于和中储粮数据平台对接,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中央储备粮直属企业粮情测控系统的入围供应商;
5、投标人须具有用于粮库的粮情测控系统2年以上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自企业成立起无重大偷税漏税行为;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入围后所提供的物资设备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9、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10、承诺书(包括产品质量保证、产品数量保证、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全部到货)、交工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及售后服务等)
1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须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复印件于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8月21日下午15: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8月21日 下午15:00时
开标地点: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仟元 整
户 名: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账 号:483263703737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郁洲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内,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定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代理公司自行换取。
十、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连云港市海州区粮食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浦区苍梧路6号龙河大厦A座11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13851282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