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经开区公租房项目一期工程 |
点击:208次 日期:2014-08-08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浏阳经开区公租房项目一期工程已由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长生经投{2013}34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浏阳汇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浏阳经开区公租房项目一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康万路以南,康天路以北,盛世路以东。
2.3 规 模:本工程建筑总面积47115.2m2,商住小高层1#、2# 3#,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与桩基相结合;多层4#、5#、6#、7#结构形式均为砖混结构,局部底框,基础形式:独立基础与桩基结合。
2.4 工期要求: 300天(日历日),从监理工程师正式下达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包括浏阳经开区公租房项目一期工程的基础、主体、装饰、电气(强、弱电)、给排水、室外配套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持有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11人,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佰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ipip.com)发布,下载栏目在“招标”,文件名为“浏阳经开区公租房项目一期工程”,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7.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8月1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标人邮箱,邮件不得含有透露投标单位名称的内容。答疑文件于2014 年8月 19日17:00前在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ipip.com)上以“浏阳经开区公租房项目一期工程招标答疑纪要”为文件名发布,敬请留意。
7.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所有招标修改均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7.4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9日9时0分,地点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lipip.com)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汇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9号
联 系 人:汤超伟
电 话:0731-8328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