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市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软件系统采购的补充公告 |
点击:55次 日期:2014-08-07 00:00:00.0 |
关于扬州市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软件系统采购的补充公告
各相关供应商::
现将扬州市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软件系统采购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变更如下:
招标公告中:
“招标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传真:0514-87346729),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8月11日下午5:00。未在规定时间前回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4年8月13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8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8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提交一式五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修改为:
“招标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传真:0514-87346729),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8月19日下午5:00。未在规定时间前回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4年8月21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8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8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提交一式七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六份副本)
★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企业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另附澄清如下:
1、关于p6页“类似项目合同”的答复:
此项要求未打星,且评分标准中未对此项进行要求,因此该项材料不需要提供。
2、关于“价格诚信单位”称号的供应商,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
指:只要有省级以上物价部门出具的价格诚信证明均可,无时间限制。
3、关于开标程序问题,根据扬财购《2012》3号通知,程序为“先唱标,后进行资格审查”
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