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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小沙江镇光龙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点击:62次 日期:2014-08-07 00:00:00.0
 [招标编号: HNZKG—ZB—20140003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小沙江镇光龙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字[2013]1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隆回县小沙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隆回县小沙江镇光龙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2.2  建设地点:隆回县小沙江镇

2.3  规    模:投资约230万元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7  招标范围:护坡挡土墙工程、垃圾场、 化粪池、太阳能路灯工程、健身场工程、公共猪圈工程、凉亭、人行道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类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

3.4 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4年1月-2014年6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叁万元 ,采取 银行转帐 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以到账时间为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收款人帐户名称:隆回县建筑工程管理站招标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隆回支行

帐    号:8523 0311 0000 00672

5.2、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隆回县小沙江镇光龙村搬迁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明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4年8月7日~2014年 8月2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net)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领取资料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net)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隆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hhwww.bidding.hunan.gov.cn/)和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net)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即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所有证件需带原件验证并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 2014年8月7日至2014年8月13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5时00分到隆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资料200元/份),逾期不予办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回县小沙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隆回县小沙江镇

联 系 人:饶先生    1877399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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