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湖天村5号安置区一期场地平整工程 |
点击:77次 日期:2014-08-07 00:00:00.0 |
招标编号:HNDH-HH-20140801
一.招标条件
怀化市湖天村5号安置区一期场地平整工程已由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局怀招办核【2014】 86 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怀化市湖天村5号安置区一期场地平整工程
2.2 建设地点:怀化市南环路与锦园路交汇处东北角
2.3 规 模:占地83亩,本次场地平整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等。
2.4 工期要求:暂按国家定额工期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投 资 额:约 2172 万元
2.8 招标范围:怀化市湖天村5号安置区一期场地平整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
目部关键岗位其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
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配备。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4年8月7日~2014年8月1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
4.2报名地点: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中心(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办公楼四楼)报名。
4.3凡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本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2)企业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税务登记证;(7)建造师注册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9)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0)施工员岗位证书;(11)质量员岗位证书,(12)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必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凭证(13)近三年内类似工程及相关资料,以上报名资料均应提供原件经报名现场审核后,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需胶装),若提交的资料不齐或超过报名时间将被拒绝。
4.4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招标人处咨询该项目相关事宜,并签署廉政承诺书以及办理好相关手续,凭廉政承诺书回执单到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中心报名。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开标地点为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怀化市迎丰东路)。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人: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人:易先生
电 话:2722077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小姐
电 话:0745-2298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