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鹿角镇场镇排水排污工程(排水工程部分)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彭水县鹿角镇场镇排水排污工程(排水工程部分)已由彭水发改发【2013】48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角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角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水县鹿角镇场镇排水排污工程(排水工程部分)。
2.2工程地址:彭水县鹿角镇鹿角居委3组。
2.3规模及内容:
彭水县鹿角镇场镇排水排污工程(排水工程部分)该工程为排水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截洪沟1760米、排水沟1270米、排水管1780米,整治排水沟236米。本工程总投资为357万元。
2.4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凡重庆市外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参加投标,还须具备有效的《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
3.1.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4 年 8 月 6 日起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4年8 月 27 日9时00分起至2014年8 月 27日10时00分止;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乌江港湾B栋2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角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彭水县鹿角镇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富力海洋广场2栋9-3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人:白江
电 话:13896849611 电 话:67088011
2014年 8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