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林业棚户区小区(南区)室外工程 |
点击:125次 日期:2014-08-06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兴市林业棚户区小区(南区)室外工程已由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资发改招核【2014】43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资兴市林业棚户区工程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资兴市林业棚户区小区(南区)室外工程
2.2建设地点:资兴市林业棚户区
2.3规模:道路工程7401.3平方米,排水排污工程2062米
2.4工期要求:150天(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中有关规定执行;
2.7招标范围:资兴市林业棚户区小区(南区)室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郴州市外企业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或《信用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按湘建建[2010]136 号文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且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报名及整个施工过程不得更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郴政办函〔2005〕149号)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其中,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等部分内容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30。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 电子招标书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电子招标书的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合理定价)。
6.2电子招标书的获取:通过《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书。网络下载的招标书与书面招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电子招标书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4潜在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4年8月10日 17时 00分。潜在投标人对招标书的内容、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提问截止时间内以不署名的方式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形式:纸质标书。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年8月26日 15:30分,地点为资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资兴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0735-3326273。
10. 入围方式
投标截止时前,投标人数量在9家(含9家)以内时,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当标段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时,将于投标截止时(即开标时间)在资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由招标人随机抽取9家单位入围。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资兴市林业棚户区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黄常山
电话:139755481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项目部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2栋3单元405室
联 系 人:资马榕 周晶
电话:0735-2221398 / 0731-85135397 / 15273565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