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
点击:43次 日期:2014-08-06 00:00:00.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山县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经湘防【2014】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已落实,招标人为龙山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合同名称:龙山县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2.2 建设地点:龙山县境内
2.3建设规模:约240万元
2.4计划工期:12个月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包括预警系统完善、县级平台延伸到乡镇,预警设施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及共享系统等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且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3.3 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壹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证书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
3.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原件;如投标人当地没有颁发纸质社保登记证的,需提供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其上一年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近3年内至少有3个已成功运行的类似业绩,(要求提供建设合同复印件、及地方防汛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业主/用户/联系人/联系电话);
3.6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遥测终端RTU、雨量计、GPRS通讯模块、无线广播)制造商的,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3.8要求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9如投标人为外省公司(单位),则必须在湖南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并出具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机关的有效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①公告期间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及持信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缴费清单),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水文水资源调查与评价甲级资质证书或者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或者拥有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软件或类似的产品登记证书和著作权登记证书;⑤案例合同,业绩证明;⑥外省公司(单位)在湘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证明文件或在省内业绩证明。以上①—⑥项证件及资料均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于2014年8月7日起至2014年8月11日止(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省水利水电施工管理局113室)购买招标文件。
以上所有资料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交招标代理人留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山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74394167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省水利水电施工管理局113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31-88689559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