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车溪乡牌楼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点击:114次 日期:2014-08-06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县车溪乡牌楼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澧发改投[2014]3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澧县车溪乡牌楼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澧县车溪乡牌楼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澧县车溪乡牌楼村民委员会境内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59.04万元,总建筑面积3451.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校门、村部、幼儿园、小学服务楼、小学教学楼等。其中,校门10.5㎡,砖混结构;村部783㎡,框架结构,2层;幼儿园845㎡,框架结构,1层;小学服务楼585㎡,框架结构,2层;小学教学楼1228㎡,框架结构,3层(具体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建筑、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小学操场、小学教学楼、校门、小学服务楼,投资额约338.77万元。
二标段:村部、幼儿园,投资额约220.2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0.14.1项规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各投标人只可就本项目上述二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陆万元整(人民币),二标段:肆万元整(人民币)。
2、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特别提示:该系统无法退还个人账户汇入的保证金。
开户名称: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澧县澧浦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一标段:1014 3068 7459 3139 9900 8124 50
银行账号:二标段:1014 3068 7459 3139 9900 8124 49
(1)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澧县车溪乡牌楼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澧县车溪乡牌楼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建行联系,联系电话:0736-3230637。
(2)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14年8月22日16:00时,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特别提示:该系统无法退还个人账户打入的资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须知
6.1请于2014 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12日(每日8:30时至11:30时,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持本单位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的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至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澧县政务中心6号楼2楼)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逾期不予办理。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交纳。
6.3 澄清、答疑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6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