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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城镇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公告

点击:153次 日期:2014-08-05 00:00:00.0
    经桂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桂阳县城镇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拟进行BOT特许经营,采用公开招商的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现诚邀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投资人参加竞投。
一、招商内容
根据《关于核准桂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批复》(郴发改核[2014]6号)和《初步设计》,桂阳县城镇污水处理二期工程BOT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二期工程”)位于桂阳县正和镇的解放村与鹿峰街道办的新城村交汇处,采用“Carrousel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建设规模30000m3/d。项目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污泥脱水至50%后外运至桂阳县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
本次招商选定一个投资人,由该投资人在桂阳县组建项目公司,采用BOT方式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桂阳县城镇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特许经营期结束时将二期工程厂区设施无偿移交给桂阳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项目的特许经营期从《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37年12月31日止。
二、合格竞投人条件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投。竞投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非本国注册的单位应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取得相应的认可;
2. 竞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并有满足本次招商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3. 竞投人或其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营方面的业绩和经验,至少具有1个处理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3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BOT项目业绩; 
4. 有相应数量和相应从业资格的技术、财务、管理人员和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设备、设施;
5. 关联方约束:存在直接或间接持股30%或30%以上投资关系的投资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竞投。
三、报名及购买招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投者,竞投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及购买招商文件: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 业绩或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应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竞投人,招商方将不接受其提交的竞投文件。
四、招商文件售价
招商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商文件时间
2014年8月5日至2014年8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六、购买招商文件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路湘域中央4栋B座2606室。
七、竞投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8月18日上午9:00整,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竞投保证金的,招商方将予以拒绝。
八、竞投文件递交地点
郴州市桂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九、竞投保证金和信誉保函
竞投保证金额200万元,开标前一工作日竞投人须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桂阳沪农商村镇银行
账  号:7351 2140 0000 0000 128
竞投人在竞投文件中须向招商人提交一份国有商业银行(限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的信誉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十、联系方式
1、招商方的联系方式
招商方: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梅艳
联系电话:13016109649

2、咨询机构联系方式
咨询及代理机构(报名):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朱沙沙  18511249655
电话及传真:0731-8551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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