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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昭山小街小巷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点击:83次 日期:2014-08-05 00:00:00.0
1.招标条件

昭山小街小巷提质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湖南昭山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湘潭中兴有限责任造价工程师事务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昭山小街小巷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昭山示范区        
2.3  规    模:总造价约800万元;
分四个标段:一标段:老320国道,道路长771.924米,造价约360万元;  二标段:高速公路至320国道连接线,道路长200.654米,造价约120万元;三标段:四维路,道路长502.834米,造价约200万元;四标段:湘潭市双建社区绿地景观提质改造工程及昭山安置区景观工程,造价约120万元。 
2.4  工期要求: 均为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要求保修。
2.7  项目性质: 改造
2.8  招标范围:昭山小街小巷提质改造工程每标段设计图纸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每标段的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以外的企业来湘进行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规定,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一、二、三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四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一、二、三标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四标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具有项目经理证(园林绿化专业)或建造师注册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及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配备;
 3.4  湘潭市以外的投标企业来潭进行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潭建办发[2009]169号文件的规定,到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289号)办理外地来潭企业预备案登记手续并办理USB锁;(详见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6&N_ZYBH=420)
 3.5  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潭建招[2010]2号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已办理备案的不再办理。必须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确认书》并经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后,方能参加投标。(详见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7&N_ZYBH=1329)。
 3.6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4年 8月8日17:00前,办理好本项目投标USB锁认证,投标方为有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每一潜在投标人允许且只允许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一标段: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二、三、四标段:均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 8月26日9时30分。
开户名称: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汇丰支行
银行账号:78001012010010023280
5.2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 中标价金额的10%,由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后7天内向招标人指定的账户缴纳。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2014年8月4日~2014年 8月8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到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tcin.net)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tcin.net)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28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湘潭市以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tcin.net)上发布。
9.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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