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江河路道路工程勘察项目 |
点击:91次 日期:2014-07-31 00:00:00.0 |
靳江河路道路工程勘察项目已经长先发改函[ 2013 ]419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长沙先导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现组织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靳江河路道路工程勘察项目
2、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坪塘镇,靳江河路道路工程,城市次干道,道路长约6.86 km,路幅宽度36m,设计车速40Km/h;堤岸及护堤工程,长约6km;景观带道路工程(防讯通道),长约5.6 km。
3、工程投资:堤岸及护堤工程,投资估算约8000万;景观带道路工程(防讯通道),投资估算约3500万;靳江河路道路工程,投资估算约49870万。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勘察周期:勘察周期为40天,勘察及后续服务进度应满足本工程建设的要求。
二、招标范围
靳江河路道路工程勘察的主要勘察内容岩土地质勘察、原位测试、土工试验及编制勘察技术报告等。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含岩土工程); 近五年至少(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一个及以上长度不小于5km的类似市政道路工程勘察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地质或岩土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工程的现场岗位人员;
4、本次招标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或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
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
八、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资格后审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评标委员会组成:
按长发改〔2011〕233号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业主评委1名,除业主评委以外其余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4年 7月 31 日起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二、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 8 月 4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靳江河路道路工程勘察”。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