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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兴源矿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点击:83次 日期:2014-07-28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兴源矿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已由衡发改投(2013)32号和耒发改核(2014)0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耒阳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旭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兴源矿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耒阳市五里牌

2.3  建设规模:湖南兴源矿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建筑总面积约60000M2 ,共3栋, 房屋建筑为17+1模式。投资约800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3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2.6  质量标准: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湖南兴源矿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监理的全部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和场内配套设施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2.8  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年龄不超过55岁(含55岁,以身份证为准),且无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最低配备为6人:总监1人、专监2人、监理员3人;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任监理员应取得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3.4.1 注册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应注明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2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4年1月至2014年7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  当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招标人将实行随机抽取方式确定9家入围单位;当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则全部入围。

4.2 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按湘建建[2013]19号文件的规定从所有报名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9家投标人入围并参加投标。请已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8月1日17:00时整(截止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到耒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80603招标大厅)参加抽签仪式,随机抽取9家投标人入围并参加投标。逾期到达及未按规定未签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万元,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 2014年8月1日17: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专用帐户才算有效报名,报名时凭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回单原件(盖银行营业章)。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收款单位:耒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帐    号:43001580564052501115

开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耒阳市支行蓝天分理处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7月28日~2014年8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止,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省外企业还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携带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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