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和圩乡五和新村公租房樟田公路工程 |
点击:84次 日期:2014-07-28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和圩乡五和新村公租房樟田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己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房保字(201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耒阳市大和圩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地方自筹。招标人现委托衡阳旭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本招标工程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工程建设地点:耒阳市G107线大和圩乡五和新村。
本招标工程规模:路面宽5M、路基宽7M共长500m,预计总投资150万元,主要技术指标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 年,其施工工艺和质量检验标准严格按照交通部部颁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标范围:路面、路基及排水管网设施工程等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该项目注册建造师)携带: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须清楚注明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及本人身份证、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且经年检合格、⑤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⑥经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⑦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和社保材料,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原件及复印件)、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⑨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回单原件(盖银行营业章留复印件)到耒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工局80607室)报名。逾期不办理。(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获取时间:报名截止日。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施工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4.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合理低价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由投标人帐户转入招标人的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 2014年8月1日16:3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专用帐户才算有效报名,报名时凭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回单原件(盖银行营业章)。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帐户
收款单位:衡阳旭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18304901040002521
开户 行:衡阳市农业银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
8.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10.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耒阳市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