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南环路苗木养护项目竞争性谈判 |
点击:108次 日期:2014-07-25 00:00:00.0 |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受连云港硕项湖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就灌南县南环路苗木养护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灌南县南环路苗木养护项目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GNZFCG2014050J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内容
项目施工地点:灌南县南环路南侧(苏州南路至硕项路向西220米)。面积约330亩。具体养护苗木见工程量清单。
(二)苗木养护管理
1、苗木清点:养护前清点保存苗木和死亡苗木,由中标方清除死亡苗木,并按发包方要求和提供的苗木进行补植和对现有空地苗木栽植。苗木清点和补(栽)植后如出现苗木死亡,由中标方按原规格品种及时补植,或按原苗木价2倍赔偿。
2、修剪:常绿树种以短截为主,不宜过多修剪,里档侧枝不宜修空,如果顶梢枯萎,要保证有后补枝条。落叶树种要及时除萌和修剪病虫枝。
3、排水灌水:及时排灌,保证苗木生长对水分的要求。发包方提供现有排灌设施,如出现排灌问题由中标方负责。
4、除草:除草需及时,必须人工拔除,不允许喷施除草剂,做到苗圃地常年无杂草。
5、病虫防冶:具体要求:对于苗圃地的苗木要做到针对不同品种及发生的病虫害,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防治。如因防治不到位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负责按价赔偿。
6、施肥:发包方提供肥料,由中标方负责穴施,肥料费肆万元从中标价中扣除。
7、工期要求:养护期为二年,养护期暂定为
8、付款方式:养护款按季度付款,每季度付合同价12.5%。
9、其他事项:养护期内若发包方对圃地苗木对外整体转让或者部分苗木出圃,按实际养护时间与中标方结算养护费用。
(三)工程量:工程量见附件清单
(四)其他事项: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考察,并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投标项目所在点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在投标人考察过程中,如投标人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均不负责。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书、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以上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备查。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9室)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3、投标人到灌南县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gnzbcg.net/Index.ht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4年8月2日下午15: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8月2日下午15:30
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0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8月2日15:30 时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0室))
评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户 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932005010001048906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灌南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限于2014年7月31日17时00分前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注: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八、评、定标方式:
1、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法。
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13961308635
项目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18-83696511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 |||
项目名称 |
灌南县南环路苗木养护项目竞争性谈判 |
项目编号 |
GNZFCG2014050J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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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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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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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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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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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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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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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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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和要求。我们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说明: 投标人须在2014年7月31日17:00之前传真或递交本“投标报名表” 到(0518-83696511)项目联系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因故放弃参加投标或者需要更改所投标段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按照招标公告中的传真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或者擅自更改所投标段的投标人,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