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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

点击:115次 日期:2014-07-25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已由郴发改核[2014]6号批准监理,桂政招核[2014]34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郴州湘南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桂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桂阳县城郊乡新成村、解放村;

2.3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4000万元,日处理污水能力30000吨;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5 监理服务期:240日历天

2.6 监理内容:对桂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进行全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2]92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共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 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岗位人员配备: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1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且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部任职;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本监理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

上限值:394076元,下限值:362550元,报价超过上限值或低于下限值为无效报价。

4.2 本监理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 8 月 8 日至2014年 8 月 14 日 17 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规定。

6. 电子招标书的获取及澄清答疑、补遗发布

6.1 电子招标书的获取:2014年 7 月 25 日至2014年 8 月 18 日12: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书。网络下载的招标书与书面招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电子招标书每套售价400 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补遗均由招标人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重要公示”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重要公示”栏目,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形式:纸质标书,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4年 8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桂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注册总监理工程师,省内投标人的注册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注册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4448871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梅艳

电  话:13016109649

 

招标代理机构:郴州湘南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郴州市香雪西路8-3号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董俊林     0735-215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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