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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五台县省道长原线五台县城至朱东社段改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点击:113次 日期:2014-07-25 00:00:00.0

山西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五台县省道长原线五台县城至朱东社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1323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和扶贫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现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1.1本项目起点设于五台县台城镇古城村附近,接现有长原线,路线经东龙泉村、西龙泉村、东马、大王、西雷、郝家垴、孟家坪、兴郑村、天池沟、天池村、阳白乡,至终点五台县与原平市交界的朱东社村,接现有省道长原线。路线全长27.862KM

该项目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特殊困难路段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10。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宽度与路基同宽。

1.2 招标代理范围和内容:

1)承担本项目的路基、桥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及重要材料采购等招标代理工作;

2)承担工程量清单复核;

3)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对委托人进行有关国家、省招投标、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的培训工作。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必须同时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定的中央投资项目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财政部认定的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资格。   

2.2近三年内(201171-2014年7月1)完成三项以上(含三项)二级及以上类似本项目公路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且累计完成工程施工100公里、监理服务100公里、货物或材料采购3项的招标代理工作。每项招标代理工作均应包含路基、路面及其监理的招标,并在人员、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鉴于本项目与国道209线偏关堡子湾至五寨三岔段改建工程同时招标,若同一投标人同时申请2项目,最终只允许1个项目中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7  25  日至2014 7  31  日,每日9001200153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五楼505室工程技术科(忻州市和平西街),持单位介绍信(写明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购买招标代理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8 15  1500时,地点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10楼会议室(地址: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面交招标人签收。

4.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6.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送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和《山西交通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

  址:忻州市和平西街

  编:034000

联系人:贾先生

  话:0350-3070197

  真:0350-3070890

                     

 

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

           2014年 7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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