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09线偏关堡子湾至五寨三岔段公路改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
点击:88次 日期:2014-07-25 00:00:00.0 |
国道209线偏关堡子湾至五寨三岔段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11〕118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建管〔2012〕679号文批复,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全额由省交通运输厅安排。现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1.1本项目起点位于偏关县响水村,起点桩号设于国道209线K217+150处,接国道209线,跨关河,主要控制点有偏关县韩家圪垯、柏家咀、杏埝、杨家窑,五寨县塔子会、深沟子、华家沟、井儿洼、三岔镇,终点位于小刘家湾村东南接国道209线K264+000处,路线全长46.674公里,其中新建38.644公里,利用连接线8.03公里。路线途经偏关、河曲、五寨三县,其中偏关境内28.372公里,河曲境内1.5公里,五寨境内16.802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新建路基宽度采用10米,利用连接线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宽度与路基同宽。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工程概算总额约60129万元。
1.2 招标代理范围和内容:
(1)承担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等的施工、施工监理及货物采购全过程的招标代理服务。
(2)承担工程量清单复核;
(3)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对委托人进行有关国家、省招投标、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的培训工作。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必须同时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定的中央投资项目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财政部认定的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资质。
2.2近三年内(2011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1日)完成二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招标业务,且累计完成工程施工100公里、监理服务100公里、货物或材料采购3项的招标代理工作,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 鉴于本项目与省道长原线五台县城至朱东社段改建工程同时招标,若同一投标人同时申请两个项目,最终只允许1个项目中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7 月 25 日至2014年 7 月 31 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忻州公路建设开发公司二楼会议室(忻州市利民东街9号)由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写明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 月15日15:00时,地点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面交招标人签收。
4.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6.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送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和《山西交通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
地 址:忻州市和平西街
邮 编:034000
联系人:邢女士
电 话:13834002538
传 真:0350-3021877
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
2014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