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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水支流耒水汝城县暖水镇河段治理工程设计

点击:99次 日期:2014-07-18 00:00:00.0
1、招标条件
湖南省湘水支流耒水汝城县暖水镇河段治理工程经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批准建设,项目的设计招标已由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汝发招核[2014]76号文件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汝城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南省湘水支流耒水汝城县暖水镇重要河段治理工程工程段位于东江水库库尾,分暖水东岸岸坡整治段、暖水西岸岸坡整治段和暖水镇台头保护圈三部分。本工程涉及到新建堤防 0.778km(其中新建穿堤涵闸 1 座)、岸坡整治 5.310km。对本工程治理使河段达到相应防洪标准;对未形成保护圈的堤段进行延长加修,形成完整保护圈;对冲刷、崩垮的河段进行整治护砌。通过上述工程措施,提高河道两岸整体防洪能力,防止河道岸坡崩塌,减轻洪水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2.2本次设计作一个标段进行招标,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如下:
湖南省湘水支流耒水汝城县暖水镇河段治理工程设计,含地勘、初设、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3建设地点:湖南省汝城县暖水镇
2.4设计周期:双方签订合同后,在2014年9月10日前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2.5质量要求:满足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设计审查和施工要求。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的设计资质(勘察可由设计单位委托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勘察工作并提供独立的地勘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能力。
 3.3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是在《郴州市2014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单位名录》中的单位;
      3.4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县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的证明文件为准); 
3.5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及人员信息以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据。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于2014年7月23日至2014年7月27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七里大道29号郴州汽车配件市场四栋3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2)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来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设计总负责人来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县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的证明文件(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按综合评估法评标,详见招标文件。
7、费用补偿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水利网、郴州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城县水利局  
地        址:汝城县县委党校院内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 系 电  话:0735-822373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七里大道29号郴州汽车配件市场四栋301室
联  系  人:谷小姐、赵小姐 电话/传真:0735-216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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