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柏枝林社区公园景观工程施工 |
点击:63次 日期:2014-07-18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柏枝林社区公园景观工程已由津发改招 [2014]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筹资。招标人津市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津市市柏枝林社区公园景观工程
2.2 招标编号:ZJZB(S)201460 交易中心编号:JSGC(2014)56
2.2 建设地点:津市市柏枝林社区公园
2.3 规模:土方、排水、路灯、铺装及景观小品、绿化、沥青路面工程等,工程总投资额2147772.00元。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土方、路灯及管网、路面、绿化、铺装及景观小品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均无在建工程;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万元。
5.2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5.3递交方式:先进入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sggzy.com)“精选择栏目”中的“缴纳保证金”项,选择招标项目信息→填写相关信息→导出填写的相关信息。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津市支行
银行账号:43001592068052500242
或:
开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工行津市支行万寿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1908077329100016945
或:
开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
银行账号:86020321000000273
或:
开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人民路支行
银行账号:943005010002900011
5.4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津市市柏枝林社区公园景观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津市市柏枝林社区公园景观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08月07日17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4年07月18日~2014年07月22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合理价。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合理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合理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08月08日09时30分,地点为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省外企业需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津市市住建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36-4222628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招 标 人:津市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津市市太子庙22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736-422166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鸿正苑A栋612室
联 系 人:周宏建
电 话:0736-7326166
传 真:0736-7217661
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0736-4258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