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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丽川河城区左岸护岸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368次 日期:2008-12-23 00:00:00.0
 

天等县丽川河城区左岸护岸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等县丽川河城区左岸护岸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水管[2008]57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及概算。崇左市水利局崇水计财[2008]57号文,下达了工程投资计划350万元。招标人为天等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08]276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丽川河城区,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212日至2009810日,共180天。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其具体内容如下:护岸挡墙、草皮护坡、岸顶道路、条石栏杆;投资约32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需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材料证明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0914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分公司。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费1750元,售后不退。

4.2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携带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审验。

5.招标人决定于200919上午9时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集中地点:天等县水利局。是否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等县水利局

  联系人:黄丕贤

联系电话:0771-3522698   传 真:0771-353392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分公司

  联 系 人: 吴巧生  邓英裕

  地 址:南宁市园湖北路20号(区水利厅幼儿园五楼)

  邮 编:530023

  电 话: 0771-2185487    传 真: 0771-2185483

  电子邮箱: wqsls@yahoo.cn

  网站:http://www.lydzb.com

 

                           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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