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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中央隔离护栏所需护栏、斑马线、人行道标志牌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44次 日期:2012-11-07 18:46:17.0

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的委托,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中央隔离护栏所需护栏、斑马线、人行道标志牌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QDBXK1208

二、项目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中央隔离护栏所需护栏、斑马线、人行道标志牌购置项目

三、项目内容:

第一包:道路中央隔离设施;

第二包:道路中央隔离彩钢护栏。

招标内容含以上货物、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公开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第一包:道路中央隔离设施

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

2、投标人资质须为道路中央混凝土隔离设施等本次采购主要设备的生产企业,且通过ISO9001认证,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内同类业绩;

4、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第二包:道路中央隔离彩钢护栏

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

2、投标人须为隔离护栏等本次采购主要设备的生产企业,且通过ISO9001认证;

3、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内同类业绩;

4、投标人须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或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5、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注:所有的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供以上所有资质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将其单独装袋并附上目录,供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报名时提供以上所有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采购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地点:2012118日至2012111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0017:00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六、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1128日上午930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九、凡对本采购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2111616:00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十、请各投标人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111号楼2单元901

联系电话(传真):0532-80829149

联系人:徐希鹏

E-mailqdbiaoxin@126.com

   户: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号:38200188000030211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青岛中央商务区支行

                               

 

 

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2012年1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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