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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2013-2014年度公车定点维修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点击:41次 日期:2012-11-07 12:00:17.0

 

崂山区2013-2014年度公车定点维修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青岛市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市崂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其崂山区2013-2014年度公车定点维修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0656-1241CLS23497
2、招标项目名称:崂山区2013-2014年度公车定点维修项目
3、招标项目内容:崂山区政府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一、二级维护和小修,服务期限2年(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第一包:定点维修(厂)企业
第二包:定点维修(4S店)企业
4、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认可并遵守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包中同时投标。
(二)特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包投标人工商注册地须在青岛市崂山区内,第二包投标人工商注册地须在青岛市内;
(2)具有汽车维修企业二类以上(含二类)资质;
(3)投标人未在2012年度崂山区定点维修企业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差等次。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2012年 11月8日起至2012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在崂山区苗岭路19号裕龙大厦1号楼2单元1001室发售(节假日除外)。
请持下列证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7、如需技术询问:请按下列联系方式于2012年11月15日下午3:00前以电子版和加盖公章原件形式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予答复。联系电话:85016233,联系人:徐倩。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11月30日上午9:00-9:30。
9、开标时间:2012年11月30日上午9:3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8号崂山财经中心大楼(国际会展中心附近,蓝海大饭店对面)二楼开标室。
11、投标人可以从以下媒体获得有关信息:青岛政府采购网:zfcg.qingdao.gov.cn、青岛市招标中心网:www.qdbid.com
12、青岛市招标中心地址: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层
崂山办事处地址:崂山区苗岭路19号裕龙大厦1号楼2单元1001室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电话:0532-80622122,15288985390,85016233
联系人:刘晓红 徐倩
传真:0532-85016301  
E-maillxh660128@126.com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崂山区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崂山区支行苗岭路分理处
崂山区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青岛市招标中心
崂山区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38-091201040000071
备注:上述账户为交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通过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或交纳中标服务费请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山东路支行
账户:青岛市招标中心
账号:4671320001819100008196
青岛市招标中心
201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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