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大枣园路3、5、10号线、台柳路信号灯及标志标线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
点击:104次 日期:2012-11-05 13:21:56.0 |
李沧区大枣园路3、5、10号线、台柳路信号灯及标志标线
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大枣园路3、5、10号线、台柳路信号灯及标志标线工程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
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DSITC-13125610
二、项目名称:大枣园路3、5、10号线、台柳路信号灯及标志标线工程
三、项目内容:大枣园路3、5、10号线、台柳路信号灯及标志标线工程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设施制作及施工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标志、标线等道路工程施工);
2)、若为代理商投标,所投的信号灯、热熔涂料及玻璃珠等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所投的灯具产品,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信号灯检测报告;所投的标线产品须具有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标线检测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公司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招标公司购买,否则不予发售。
1.营业执照副本;2.信号灯、标线检测报告、产品授权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室
邮政编码:266033
E-mail: chenqian_333@163.com
电 话:0532-85782127、85786283
传 真:0532-85780827
联系 人:陈倩、李朝气
账 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24030414015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