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路段安保工程项目所需减速带、警示灯、信号灯、标志牌等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87次 日期:2012-11-02 17:12:30.0 |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的委托,对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路段安保工程项目所需减速带、警示灯、信号灯、标志牌等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YHAKFQ-201210
二、招标项目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路段安保工程项目所需减速带、警示灯、信号灯、标志牌等设备购置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路段安保工程项目所需减速带、警示灯、信号灯、标志牌等设备。
招标内容含以上货物、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公开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投标人须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招标项目的同一包中同时投标。
合格投标人特定条件:
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须提供与本次采购产品和服务相符合的交通设施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近三年来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且包含减速带施工内容),同类项目业绩是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竞得的交通设施类项目业绩,以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原件和合同原件为准。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行为。
备注: 以上各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材料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因资质资格材料问题出现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地点: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七、开标当日递交报价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
九、凡对本投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
十、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合肥路857号北村新苑5号楼2单元17楼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岗山路668号千智广场1101室
电 话:0532-85761207 0532-86882555 (开发区办事处 )
传 真:0532-85761207
联 系 人:孙健、
E- mail :hyhaqd@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漳州路支行
账户: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账号:3710198391005100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