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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南区政府工作人员服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点击:73次 日期:2012-10-31 13:44:58.0

 

关于市南区政府工作人员服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南区分局的委托,对其市南区政府工作人员服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SITC-02120810(T-20120906-011)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现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做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第四条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中间商、办事处等),开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单位的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人民币;
3)开标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开标提供近半年内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5)开标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现变更为:
1)投标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中间商、办事处等),开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单位的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人民币;
3)开标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 投标人若为外地企业,需在青岛有售后服务机构;(开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5)开标提供近半年内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6)开标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本说明函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说明函为准。
联系人:孙娜
联系电话(传真):0532-85722157、85727257
传真:0532-80615082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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