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8处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施工 |
点击:79次 日期:2014-07-16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8处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益赫水函[2012]12~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益阳市志溪河水利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赫山区;
2.2 建设规模:赫山区洋溪江、船形山、北峰山、杜溪、芭蕉、石笋、华林坝、岳家坝等8处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总装机容量2390KW;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招标内容:赫山区洋溪江等8处电站改扩建工程的土建施工,招标金额约5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根据湘水办[2013]21号文《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且安全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近5年内(2009年7月至今)成功实施过两个电站工程或泵站工程业绩(单个中标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可查且为完工已验收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含临时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拟任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为准)。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 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及人员信息以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水办[2013]21号)。
4.2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本项目的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4.3 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由其本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项目拟任的项目负责人)于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2日(周六、周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持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两份,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招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益阳水务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人:益阳市志溪河水利工程管理处
联 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377370143
招标代理: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小姐
电 话:18711778288/18684539618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