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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监理

点击:110次 日期:2014-07-16 00:00:00.0
保定市高开区复兴西路118号 
内容 保定市南市区人民检察院
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监理已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部门自筹配套投资、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保定市南市区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东二环西、裕华路南
建筑面积:6180.23平方米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投资、安全、进度控制等
层数/结构类型:地下1层、地上5层;框架结构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部门自筹配套投资、地方配套资金
工程投资:约1100万元
计划开、竣工工期:366天,2014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20日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需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河北省监理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外埠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进冀企业投标备案书》及进市备案手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企业信用手册、《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外埠企业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保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8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定市南市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保定市东关大街483号
邮    编:071000
联 系 人:周占江
电    话:0312-5912058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高开区复兴西路118号
邮    编:071051 
联 系 人:赵晓静、刘梓威
电    话:0312-3106002  13331239993
传    真:0312-3106006
电子邮件:hbzz20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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