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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年浒苔处置船只车辆、人工及机械服务单位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点击:57次 日期:2012-10-29 16:10:13.0

 

2012-2013年浒苔处置船只车辆、人工及机械服务单位
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青岛市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市崂山区海洋与渔业局的委托,对其2012-2013年浒苔处置船只车辆、人工及机械服务单位项目以询价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0656-1241CLS21495
2、招标项目名称:2012-2013年浒苔处置船只车辆、人工及机械服务单位项目
3、招标项目内容:第一包:浒苔处置船只项目招标;
第二包:车辆、机械台班及人工项目招标。
4、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认可并遵守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包中同时投标;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殊要求:
(1)第一包:
①具有海面保洁或船只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必须提供崂山区渔政部门登记在册渔船的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的,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为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第二包:
①投标人要求为崂山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能够提供完善的服务及相应的技术支持。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环卫、市政、保洁或设备安装、吊拉等内容
5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2012年 10月30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在崂山区苗岭路19号裕龙大厦1号楼2单元1001室发售(节假日除外)。
请持下列证件到招标中心领取询价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一包:
投标人必须提供崂山区渔政部门登记在册渔船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②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为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④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包:
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6、如需技术询问:请按下列联系方式于2012年11月1日上午10:00前以电子版和加盖公章原件形式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予答复。联系电话:85016233,联系人:徐倩。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11月2日下午1:30-2:00。
8、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日下午2: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8号崂山财经中心大楼(国际会展中心附近,蓝海大饭店对面)二楼会议室。
10、投标人可以从以下媒体获得有关信息:青岛政府采购网:zfcg.qingdao.gov.cn、青岛市招标中心网:www.qdbid.com
11、青岛市招标中心地址: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层
崂山办事处地址:崂山区苗岭路19号裕龙大厦1号楼2单元1001室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电话:0532-80622122,15288985390,85016233
联系人:刘晓红 徐倩
传真:0532-85016301   E-maillxh660128@126.com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崂山区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崂山区支行苗岭路分理处
崂山区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青岛市招标中心
崂山区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38-091201040000071
备注:上述账户为交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通过电汇购买询价文件或交纳中标服务费请电汇至招标公司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山东路支行
账户:青岛市招标中心
账号:4671320001819100008196
 
 
 
 
青岛市招标中心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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