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工电子警察监控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点击:57次 日期:2012-10-26 18:16:01.0 |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受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的委托,就以下货物及服务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本项目最初被批准为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满足法定家数,至2012年10月26日规定的第二次投标截止时间,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仍然只有两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批准,该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文件编号:HBQD-1210K-012-TP-CK
二、采购项目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工电子警察监控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第一包:电子警察监控升级改造工程
第二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包: 电子警察监控升级改造工程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并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工信部颁发或授权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在青岛市具有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成熟运营维护方案;
3、投标人须在黄岛区具有专业的技术服务与运维队伍对全系统进行安排专业维护;
4、投标产品应具有山东省内闯红灯电子警察工程业绩(单个合同须采用40台及以上抓拍机),提供2010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万(含100万)元以上;
2、具备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部级临时或地方临时),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掌握监理范围内涉及的各种技术及相关标准,能提供及时有效的监理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2年10月29日至2012年11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六、采购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开标当日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11月7日下午2: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报价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九、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在 2012 年11月3日16:00前按以下方式与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联系。(有关采购文件技术方面的质疑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提出)
十、请各供应商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 号:532903242310806
公司地址:青岛市山东路33号新园公寓2号楼704-706室
电话:0532-86121177 80910318
传真:0532-86121177
E-mail:hbqd2006@163.com
联系人: 李园园 王丹丹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