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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景区消防设备增配与更新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点击:66次 日期:2012-10-26 16:15:18.0

 

崂山区景区消防设备增配与更新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青岛市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岛市崂山风景区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景区消防设备增配与更新项目其相关服务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和报价。
一、项目编号:0656-1241CLS19473
二、项目名称:景区消防设备增配与更新项目
三、项目内容:景区消防设备增配与更新项目
四、对合格供应商的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认可并遵守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上述产品,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或代理经销资格证明。
(4)非青岛地区工商注册的单位,应在青岛地区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能够提供便捷的服务。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六、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2012年 10月27日起至2012年11月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在崂山区苗岭路19号裕龙大厦1号楼2单元1001室发售(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必须提供:
(1)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技术询问及答疑时间:对本项目提出技术询问,请按下列联系方式于2012年11月2日下午3:00前以电子版和加盖公章原件形式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答复。
八、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2年11月9日上午09:00-09:30。
九、开标时间:2012年 11月9日上午09:3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十、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8号崂山财经中心大楼(国际会展中心附近,蓝海大饭店对面)二楼开标室。
十一、供应商可以从以下媒体获得有关信息:青岛政府采购网:zfcg.qingdao.gov.cn、青岛市招标中心网:www.qdbid.com。
十二、青岛市招标中心地址: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层
崂山办事处地址:崂山区苗岭路19号裕龙大厦1号楼2单元1001室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电话:0532-80622122,15288985390,85016233
联系人:刘晓红 徐倩
传真:0532-85016301  
E-mail:lxh660128@126.com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崂山区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崂山区支行苗岭路分理处
崂山区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青岛市招标中心
崂山区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38-091201040000071
备注:上述账户为交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通过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或交纳中标服务费请电汇至招标中心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户:青岛市招标中心
账号:4671320001819100008196
 
青岛市招标中心
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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