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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公安分局看守所太阳能热水工程项目

点击:52次 日期:2012-10-19 23:00:42.0

城阳公安分局看守所太阳能热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城阳公安分局看守所太阳能热水工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C12003               申报书编号:T-20120809-009

二、项目名称 

城阳公安分局看守所太阳能热水工程项目

三、项目内容

城阳公安分局看守所太阳能热水工程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营业范围含太阳能产品,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若为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及以上;(若为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及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制造商必须具有以下5个证书:

(1)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4)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开标时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投标人所投太阳能热水系统主要设备(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通过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或欧盟太阳能认证;(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只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两家以上代理商以同品牌同型号产品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以授权书写有“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字样的供应商为有效投标;如授权书均写有“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字样,则以取得授权书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有效投标;如授权书均写有“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字样且出具时间相同,则以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有效投标;(开标时提供授权书的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在青岛地区有售后服务能力的直属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与青岛地区有售后服务能力的售后服务协作单位的售后服务协议及售后服务协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与复印件名称一致的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五、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自2012年1020日起至2012年10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3、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1199:30,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第4号开标室。

七、对采购文件的询问

凡对本采购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2年10月30日17:00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供应商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八、网上注册、报名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的同时须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注册(网址:http://zfcg.qingdao.gov.cn)并进行网上报名。

九、采购人信息

1、名称: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

2、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07号

3、项目联系人:王强

4、联系电话:0532-66582051

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35号(太平洋中心)8栋603 

3、项目联系人:文雯

4、联系电话:18661711390

5、开户名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6、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青岛市分行营业部

7、账号:737 106 018 280 023 9296

                                                          

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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